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材料清单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8-05-30 点击: 次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选择项 | 序号 | 文件、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
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出示原件)。 | 原件 | |
3 |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 原件 | |
4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 原件 | |
5 | 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通知书》 | 原件 | |
6 |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 出示原件 | |
7 | 出示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 ||
8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 ||
9 |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 原件 | |
10 | 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
1.“选择项”栏由工商部门填写;“说明”栏注明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原件还是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手工填写申请书和签字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3.《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到www.sgs.gov.cn网站上下载。
4. 提交材料涉及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需要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文件,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本表注中未明事宜,可查阅上海工商网站:www.s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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